基督教善終殯儀服務的火葬與土葬

基督教,在古時,幾乎一律都是堅持土葬善終服務,因此以前大家很少會聽到有什麼火葬殯儀服務。

但大家亦明白到香港可以用土葬的土地已幾近沒有,火葬之地,亦要等好幾年……因此要堅持古時做法,看來在執行上有困難。

土葬儀服務根據《聖經》的教導,強調在末日降臨世間時,天父(唯一的神)會使 死者復活接受審判,使信徒得到與天父同在的永生。因此,死亡被視為肉體暫時安睡。而且基督徒根據《舊約聖經》“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”(《舊約.創世 紀》:3:19)的理念,把遺體視為“安息”(Rest in Peace)的等待復活。美國興起的安息日教會更根據希伯萊信仰影響的《舊約福音》的某些章節,認為靈魂並不存在,遺體要等待到耶蘇復臨之日,上帝賦於氣 息讓我們復活以受到公義的審判;正如以西結受神的指引到充滿死人骸骨的山谷所聽見的:“神要使骸骨加上筋、肉、皮、又把氣息吹入裡邊,死人就要活了。” (《舊約.以西結書》:27:4~7)

然而,在近數十年來,各基督教派幾乎都是根據過去以來認為靈魂存在的觀點,進一步接受了新的神學 觀;等待復活的是靈魂,不是連骸骨也已日久腐失的肉體,正如使徒保羅所說:“一旦地上的帳棚壞了,上帝在天上為我們建另一座不是手工造的永恆房屋……就好 像更換衣服一樣,一旦穿上新衣之後,就不會是未有形體的靈,好像赤裸的一樣。”(《新約.哥林多前書》:15:52~56)

根據這樣的看法,火化為塵,依舊合乎由身歸於塵土的說法。

根據天主教出版的《追思已亡祈禱手冊》,不論是埋葬禮、火葬禮或者骨灰安放禮,主禮者的禱詞都一樣是:“願XX的靈魂及諸已亡信友的靈魂賴天主的仁慈息止安所”(守禮社:45,49,53)

目前,也有一些新教教派,如神召會在火化儀式上,會在開動電源前,先鏟一小撮泥置在火火爐前的地上,以作為對“歸於塵土”教義的儀式性銘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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